中国是关系型社会吗?——来自福建民间契约文书的证据

讲座名称: 中国是关系型社会吗?——来自福建民间契约文书的证据
讲座时间: 2026-09-23
讲座人: 刘峰
形式:
校区: 创新港
实践学分:
讲座内容:

讲座名称:中国是关系型社会吗?——来自福建民间契约文书的证据

时间:2026-09-23 12:30

地点:创新港校区5-4004

 

讲座人:刘峰。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厦门大学会计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自1986年起,在《会计研究》、《管理世界》、《经济研究》、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Public Policy, 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等刊物上发表论文60余篇,出版《会计准则研究》、《会计准则变迁》、《信息披露——实话实说》等著作、教材近20部;主持过多项国家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基金科研课题及多项其他层次课题;有关会计基本理论、会计准则与概念框架、资本市场相关财务与会计案例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在国内学术界有一定的影响。目前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课题“数智化时代的投融资与风险管理”项目。其他荣誉:国务院特殊津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财政部会计名家等。曾任财政部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IFRS Advisory Committee 委员。先后担任过白云机场、青岛海尔、中远航运、杭州银行、厦门建发、厦门国贸、瑞幸咖啡、平安银行等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讲座摘要:本研究是一项探索性研究。我们以《福建民间契约文书》一书中以谢钦察为中心的345份契约文书为例,通过族谱等资料,区分这些契约的立契人与谢钦察的亲疏远近关系,将其分为自己人与其他人两组。研究发现,谢钦察与自己人、其他人在签约可能性、签约条件、契约条款等方面并不存在显著差异。基于初步的实证证据,本研究提出一个具有挑战性的假说:在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的运行中,契约在许多情况下发挥着重要的规范作用,其影响力可能在某些方面与关系(包括亲属关系)并重,甚至在特定交易中占据主导地位,从而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本研究不仅为重新理解中国乡村社会形态提供了来自福建民间契约文书的直接证据,也会对多个领域产生新的理论冲击,包括中国社会研究、契约理论、制度经济学及会计与财务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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