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胡塞尔的“物候学的观念” 再论“Idee”的现象学分层

讲座名称: 何谓胡塞尔的“物候学的观念” 再论“Idee”的现象学分层
讲座时间: 2024-05-24
讲座人: 方向红
形式: 线下
校区: 兴庆校区
实践学分:
讲座内容:

讲座题目:何谓胡塞尔的“物候学的观念”再论“Idee”的现象学分层

主讲人:方向红  教授  中山大学哲学系

主持人:王珏  教授  西安交通大学哲学系

主办单位:西安交通大学 哲学系

时间:2024年5月24日(周五)15:00-17:30

地点:兴庆校区主楼 E810 室

 

主讲人简介:方向红,中山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专业教授,德国洪堡基金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中国现代外国哲学学会副理事长,中国法国哲学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中国现象学专业委员会委员,东亚现象学会(PEACe)委员。主要研究方向为现当代德国哲学、法国哲学和中西比较哲学,尤其侧重于现象学,发表论文和译文80余篇,出版专著和译著6部,代表作有《时间与存在——胡塞尔与海德格尔现象学基本问题》以及《幽灵之舞:德里达与现象学》等。

 

讲座内容简介:“Idee”概念的丰富性在胡塞尔现象学中得到了最集中的展示,但它的复杂性和易混性即使在胡塞尔本人那里也未得到一以贯之的课题化说明。我在旧文“论‘Idee’的现象学分层”中曾指出胡塞尔的“Idee”概念可分为三个层面即观念、理念和新理念,并通过引入先天性、无限性、本质、直观、表述、基础与根据等现象学概念对这它们的关系进行过辨析,但在今天看来,这种划分和辨析不仅流于粗略和笼统,而且错失了胡塞尔对“Idee”的第一个层面即“观念”层面的进一步分层,即在通常的作为普遍对象的观念之外,还存在一种“不具普遍性的”、“非实存的”、“一次性的”、“独特的”、“存在者状态上的”、“产生……效果”的、虽是“内在的”和非“超越的”但却是“非实项的”观念,这个观念胡塞尔称之为“phänologisch”。这个层面的“观念”的出现是胡塞尔自我批评和自我反思的结果,是构造现象学带来的深刻洞见;这种“观念”的观念与拉斯克和海德格尔的思路相映成趣且更富说服力,它的来源和性质在东西海岸之争落幕之后更加扑朔晦暗。可以说,它的意义和价值在现象学运动史上至今没有得到合理的解释和公正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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