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担保物权法编纂:问题与展望”学术讲座暨“法学研究方法、成果发表经验交流会”圆满举行

日期:2019-12-27 浏览量: 

12月15日晚,由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研究所主办的学术讲座和法学研究方法经验交流会在兴庆校区如期举行。

 

本次活动非常荣幸地邀请到中国人民大学杰出学者A岗特聘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高圣平教授主讲,由民商法研究所所长吴国喆教授主持。法学院李万强副院长、丁卫副院长全程参与了讲座活动,法学院部分师生与来自西安地区及甘肃省其他高校的师生近80人参加了本次活动。

学术讲座的题目是“民法典担保物权编纂:问题与展望”。讲座共分六个部分:中国担保物权制度的国际评价、担保法的体例安排、担保财产范围的扩充、担保物权的设定规则、担保物权的效力规则、担保物权的实行规则。高教授开讲即指出在我国现行民事单行法中,担保法是最活跃的领域,在现代经济体系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借由担保法制以创造信用、降低授信风险,乃是现代社会中拓展经济活动的一大手段。接下来,在详细分析世行集团《全球营商环境报告》对我国动产担保规范较低评价的原因基础之上,高教授以典型的制度为例,对担保物权法的涉及到的几个主要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分析。针对担保财产范围的扩充,高教授批评了担保权客体方面现行规定的保守性,建议明确增加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经营权作为抵押权的客体,并对抵押权客体、质权客体的开放性规定,提出了完善配套制度的建议。针对担保物权的设定规则,高教授论述了建立统一动产融资登记公示系统和将部分权利质权改采登记对抗主义的重大意义。针对担保物权的效力规则,高教授检讨了物上担保人与保证人之间无法相互追偿的正当性问题,发人深思。针对担保物权的实行规则,高教授从节约司法和权利实现成本的角度,检讨了既有的禁止流质、流押规则的正当性。

 

高教授的讲座紧跟国家的最新立法动态,以丰富的立法、司法和商业实践为支撑,内容既有立法历史导向的宏观梳理,又有精细而深入的制度分析,阐述的观点对于更好地理解民法典中担保物权法的编纂具有重要价值。

 

第二场活动为法学研究方法与成果发表经验交流会。面对师生们普遍关心的问题,高老师倾囊相授,就问题意识的来源、论证的展开、法学研究的解释论方法、案例以及文献的整理等等,分享了自己多年积累的经验与较为独特又成熟的方法。在提问与讨论环节,高教授也针对师生们提出的疑问进行了深入的解答。

 

 

最后,法学院李万强副院长代表法学院向高圣平教授表示最诚挚的感谢,并赠送了学院礼物,持续了三个半小时的活动在师生热烈的掌声中顺利结束。

相关推荐